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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护航妇女儿童权益——果洛中院开展“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”活动
作者:乌仁娜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29 16:10:39 打印 字号: | |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,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,果洛中院召开“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”活动,特邀州政协、州人大、州妇联、州公安局、州司法局、雪山南路社区六家单位参加活动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赵志轩出席,各业务庭室法官参加活动。

活动中,各单位代表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、诉调对接中心,现场了解了法院诉源治理、立案等工作情况。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,中院汇报了保护妇女儿童刑事审判工作、民事审判工作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,详细阐述了诉前调解在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。受邀代表就加强联动协作、切实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等方面与法官进行深入探讨,并围绕人身保护令、校园霸凌等难点、痛点问题展开交流。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联动协作,注重排查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,切实畅通妇女儿童维权渠道,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。

赵志轩表示,法院将认真研究办理受邀代表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,用高质量司法工作解决好广大群众、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。就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,赵志轩提出三点意见:

一是加强部门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果洛中院将联合州妇联、州司法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讲活动,向妇女及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,现场指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维权;要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妇联工作特点有机结合,从而实现法院与妇联工作特点优势互补,相互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。

二是把握工作方式“情理法”有机统一。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中,既要依法审判,也要注意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,合法合理合情地劝导当事人息诉服判,避免发生极端事件。特别是在涉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,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为原则,在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做出裁判。要为妇女、儿童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,坚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快审快结,加大执行力度,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
三是坚持立德树人,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。通过发布典型案例,制作宣传视频等方式,以案释法,达到“审理一案,宣传一片”社会效果;要更加重视与学校的紧密协作,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,加强对学校老师及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宣讲,有意识地观察未成年人非正常化的表现,及时将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扼杀在萌芽中,形成学校、家庭、社会、司法四位一体的护苗体系

 

 

 


 
来源: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李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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